計畫目的
教資中心推動「自學增能精進計畫」,透過同儕共學機制,結合學習表現優異學生的陪伴與協助,藉由小組成員間的互助學習、經驗分享與相互激勵,協助學習預警學生提升學習成效,順利克服課業挑戰。
參與對象及人數
本校在學學生均可自由組隊參與,每組由 2 至 4 位成員組成(含組長),且每位學生限參加 1 組。
- 組長:須由本學期「期中考全部科目及格」之學生擔任。
- 組員:須為本學期「期中考 1 科(含)以上不及格」或有特定科目欲精進之學生。
目標設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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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設定:
- 期中不及格之科目:期末考目標成績須達 60 分(含)以上。
- 欲精進之科目:期末考目標成績須達 80 分(含)以上。
- 科目限制:目標科目務必選擇期末有紙本考試之科目。
- 注意:目標科目不得為英文、文賞、體育及國防相關科目。
- 彈性規則:同組每位成員選擇之目標科目及目標類型可以不同。
申請方式
- 申請方式:由組長統一填寫線上申請表。
- 申請期限:115 年 12 月 2 日(星期三)下午 2 時前完成申請。
- 補助名額:本學期補助名額以 30 組為上限(額滿則依送件順序列入候補)。
- 審核通知:審核通過後,將寄發通知信至組長電子郵件信箱,並由本中心協助將組長加入教資中心 Moodle 專區,以利後續表單下載及成果繳交。
成果繳交
- 繳交方式:由組長上傳至 Moodle 專區。
- 繳交期限:116 年 2 月 26 日(星期五)下午 2 時前完成上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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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資料:
- 成果報告書(含聚會照片及 3 次聚會紀錄;公版表單請至 Moodle 專區下載)。
- 計畫意見回饋表(每位參與學生皆須填寫,始視為完成本計畫)。
經費補助
完成計畫相關規定及成果資料繳交,並達成計畫目標,經本中心審核通過者,每位參與學生核發獎勵金新臺幣 1,000 元。
注意:請務必於學生資訊系統完成個人匯款帳戶資料設定,以利獎勵金核撥;未完成設定致無法撥款者,視同放棄領取。
其他
- 教資中心提供參與意願媒合表供同學自行連絡尋找合適組員,惟計畫名單涉及個人隱私資料,請同學於填表前確認後再填寫此媒合表。本表僅為額外提供之工具,本中心不負責也不保證必能媒合成功。